|
2010年7月16日-8月31日期间,交通银行信用卡(含标准卡、各类主题卡和联名卡,下称“交行信用卡”) 持卡人只要有任意一笔满168元有积分消费即可获得抽奖机会,参加电影《歌舞青春》限量版礼品的抽奖活动。 限量版礼品分三个种类:一等奖为电影《歌舞青春》限量 版背包(限量20份),二等奖为电影《歌舞青春》限量版腕表(限量50份),三等奖为电影《歌舞青春》限量版耳机(限量50份)。活动采取电脑随机抽取的方式,活动期间共计120个中奖名额。 在活动期间,持卡人只要有任意一笔满168元有积分消费即获得抽奖机会,附属卡的消费计进主卡,并以主卡持卡人作为活动参加者和获奖者,持卡人有多次满足抽奖条件的消费也仅有一次抽奖机会。每位主卡持卡人仅可获得一次中奖机会。 上述活动中,刷卡消费时间以交易日期(北京时间)为准。不包括刷卡消费后取消的交易,违法交易、不正常交易、不良账户和不正常状态账户不得参加本活动;于活动期间销卡的卡片不参与本活动。本活动中“有积分消费”范围应以《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礼享生活”积分奖励计划条款及细则》的规定为准。 交通银行将在活动结束后的次月月底前(遇节假日顺延)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持卡人获奖信息,并将获赠礼品的持卡人名单公布于交通银行网站creditcard.bankcomm.com。 礼品将由交通银行按照持卡人账单地址,通过快递形式送交持卡人,寄出时间为获赠名单公布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如由于持卡人提供的地址错误或持卡人由于任何原因而造成礼品被退回的,且持卡人也未在获赠名单公布之日起的60 日内向交通银行提出查询的,则视为持卡人自动放弃该礼品。 礼品以终极送出的实物为准,不可要求兑换现金,也不可要求调换其他等级的礼品。交通银行不是礼品的制作单位,礼品的质量题目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礼品供给商负责,交通银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责任编辑:admin) |